附件 1
實驗動物中心屏障環(huán)境動物實驗申請表
編號 年 月 日
課題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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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題來源(國家級/省 級/自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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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起止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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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題負責人/導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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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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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、科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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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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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動物 |
品 種 (品 系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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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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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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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 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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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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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(shù) 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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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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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所用主要儀器、 試劑(注明有無毒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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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察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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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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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步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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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題負責人/導師審 核意見 |
簽字 : 年 月 日 |
實驗室審查意見 |
實驗室號: 年 月 日 |
請各位實驗人員認真閱讀以下實驗人員注意事項:
1.實驗人員必須經(jīng)培訓后,方可進出屏障環(huán)境實驗室。
2.實驗人員進出屏障環(huán)境時必須填寫“人員進出屏障環(huán)境登記表”。
3.實驗組必須固定人員進出屏障環(huán)境,嚴禁隨意變換人員進入。
4.為了防止屏障環(huán)境受到污染,每天每個實驗最多允許兩個實驗人員進出一次。
5.實驗人員需認真填寫“動物飼養(yǎng)管理登記本”(登記本在各自實驗室內)。
6.實驗人員盡量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入更衣柜內。
7.實驗者應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實驗,正常工作日實驗室開放時間為上午 8:00- 下午5:30,延遲下班或晚上加班需預先向所在實驗室的管理人員提出,由其負責安排;節(jié)假日加班需經(jīng)所在實驗室同意,并報中心值班人員登記備案。
8.實驗操作在實驗室進行,嚴禁在動物飼養(yǎng)觀察室進行。
9.本實驗室負責提供實驗所需合格動物、實驗環(huán)境和簡單的儀器設備,各實驗人員所需的專用設備、器械和試劑須自備;按實驗者要求,實驗室工作人員可提供相應的實驗操作或實驗協(xié)助服務。
10.各實驗人員在本中心觀察的動物,原則上由本實驗室工作人員飼喂,如有特殊要求,請與實驗室飼養(yǎng)人員及時溝通。實驗室內的衛(wèi)生由實驗人員自行保持。
11.本實驗室嚴禁做感染性實驗。實驗者所采用的實驗方法中,如使用有毒、有害材料或試劑、危害人體健康的誘導物等必須事先聲明,經(jīng)實驗動物中心審定后按規(guī)定程序帶入,不得擅自夾帶進實驗室,以免影響其他課題。
12.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前必須認真學習實驗室相關的安全守則,遵守實驗室規(guī)章制度,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管理;熟悉和嚴格遵守有關儀器及實驗操作規(guī)程;實驗者必須在約定的時間內來實驗室開展工作。
13. 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,實驗者借用后需備加愛護,如有損壞視損壞程度進行賠償。實驗室原有一切物品不得帶出實驗室。
14.為保證實驗質量,在本中心使用的動物、飼料和墊料等由本中心提供或采購,實驗人員要在使用前一個月將所用動物的品系、規(guī)格和數(shù)量報中心,以便統(tǒng)一安排。嚴禁帶入不明來源的外購動物進行實驗,也不允許將從本中心領走的動物再返回實驗室,以防交叉污染。
15.動物費、飼養(yǎng)管理費和儀器使用折舊費等由實驗者劃入動物中心帳戶內,先劃后用。
16.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換上工作服、工作鞋,不得帶入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并保持實驗室的整齊、清潔和安靜,不得高聲喧嘩。實驗產(chǎn)生的污物、廢紙和死亡動物必須歸放指定地點。
17.實驗結束后,實驗動物要以安樂死的方法處死,嚴禁將未處死的動物到處亂扔。